姜顺脚步一顿,扭头看向身后的女人:“你叫王小红?”
王小红点头:“是我,你认识我?”
姜顺表面上没有多大的情绪波动,内心里则是一阵翻江倒海。看小说就来m.BiQugE77.NET
这个名字现在不出名,但是再过些年,那可就是在整个粤省都十分出名的。
此人很有手腕,不到三十岁,就几乎统一了粤省的地下网络。
说是土皇帝也不为过。
但有一点,这个女人很聪明,直到姜顺重生之前都还活得好好的。
这么一位有能力,未来又前途无限的人,值得姜顺去救。
当然,前提是眼前这个王小红,是姜顺所知道的那个王小红。
姜顺脑子迅速的搜索了一下王小红有什么显著、广为人知的特征?
很快姜顺就想到了一个。
王小红左手臂上有一个用烟头烫出来的疤痕。
广为流传的说法有两个。
一个是说她给人当情妇的时候被正主发现了,正主本来是要毁掉她的脸。
但在情夫的斡旋之下,最后改为在手臂上烫一个疤痕。
另外一个说法是为情所伤,自己烫一个疤痕,为的是警戒自己以后不再陷入情情爱爱当中。
姜顺的目光落在王小红的手臂上。
她还穿着短袖,上面的确是有一个用烟烫出来的疤痕。
果然是她!
那么即便今天姜顺不救她,她也不会死去。
不过,这么好的机会摆在面前,要是放弃就太可惜了。
姜顺只是扭头看了王小红一眼,然后就继续往外面走去了。
王小红顿感失望。
还以为刚才姜顺停下来是要救自己的。
很快,姜顺就走出了包围圈。
那七八个男人见状,便一个个冷笑着收紧包围圈。
“王小红,你胆子真大啊,连老大的钱都敢偷。”
“有什么遗言现在就可以说了。”
王小红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面容冷峻,没有要求饶的意思。
附近有不少人在看着,指指点点,但是并没有人要上前帮助的意思。
很多人都见怪不怪了。
正处于野蛮生长的时期,各种大大小小的帮派互殴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啊啊啊!”
就在这几个人想要动手的时候,突然,其中一人发出惨叫。
剩下的人包括王小红同时看了过去。
就看到姜顺从背后搞偷袭,闪电般的解决掉其中一人。
剩下的混混们又惊又怒,其中三个人怒吼着朝姜顺冲了过来。
王小红立即反应过来,猛然间转身,手里的武器划破一人的手臂。
“马德,你这个贱人,老子弄死你!”
双方很快就混战在一起。
这个时候姜顺才体会到之前跟姜一一特训后的成果究竟有多大。
之前跟姜一一打的时候,姜顺每次都被狂虐,基本上没有什么反抗的能力。
但是现在跟这些混混对打,情况就完全反过来了。
这些混混给姜顺的感觉就是弱、慢、差。
往往拳头还没有落在姜顺身上,就已经被姜顺给踹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